当初结婚时洪家给的四十万元彩礼,是凌父凌母收下的,凌韩霜一分都没碰,这会儿闹离婚,洪父提出把四十万元还回去,凌韩霜只有去找凌父凌母。
凌韩霜带着晴晴回了娘家,把洪先丰做的事告诉父母,表示洪先丰想要离婚,她自己也想要离婚,不想过这样煎熬的日子了,让凌父凌母拿出收的四十万元彩礼,助她离婚。
洪母不支持凌韩霜离婚,劝和道:“夫妻吵架很正常的,谁家夫妻不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你们冷静冷静,你要是离婚了,依靠都没了,洪家现在好吃好喝地供着你们母女俩,世上很难能找出像他们这样的好人家了。”
好人家?洪家是好人家?真是讽刺好笑。
凌韩霜说道:“我有手有脚,找不到好工作,我靠摆地摊,一样能养活我和晴晴。”
这不是在闭塞的夜朗村了,在这个开放包容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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