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过去了。
司马乐的身体已经长到和一个小房间差不多大了,非要找个参照物的话,大概就是比家用小轿车大一些。
安德烈的小楼房肯定是塞不下了。
早在之前安德烈就偷偷把司马乐打包好送到了一处废弃的矿洞里面,这里安静偏僻,哪怕是迷路的人都迷不到这里来。
每天安德烈会送来一些书籍,顺便和司马乐谈天说地,然后蹭顿饭再走。
司马乐也习惯了这位大胡子矮人待在自己身边,三年前安德烈送给他的金属手环套在了尾巴末端上面,因为鳞片原因,并不用担心滑落。
手环内侧用矮人语刻着戈巫。
知道这一事实的司马乐内心立刻给这个手环下了定义。
这就是个项圈!
司马乐也在某一天突然觉醒了自己的元素天赋,那就是吐火,吐更高温的火,吐会爆炸的火,吐蓝火,吐扇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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