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阴云蔽日。
晨光透过云层如烟似雾,昏昏沉沉。
我应知府之邀,前去府衙结案。
堂上,萧景宸抓来的嫌犯,一个不少。
不出所料,他们认罪伏法,但供词上未有一人提到何家。
知府朱笔一挥,判杖刑五十,与死刑无异。
随着一声令下,府衙大门轰然洞开,鲜红刺目的刑凳于堂外并列摆放,不一会儿便引来来往路人,议论声、唏嘘声交织成一片。
知府大人赐了座,我便与诸位大人一起在堂内观刑。
那些本该驰骋沙场的英勇身影,此刻如丧家之犬俯卧于刑凳之上,在他们的眼中,既有不甘,又有怨毒,直勾勾地盯着我,仿佛要将我生生吞噬。
“这杖刑之苦,初时或能强忍,但待那皮肉绽开,筋骨欲断之时,便是铁汉也难免哀嚎求饶。”中年通判面容阴鸷,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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