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叼着一根草,靠在车厢外头的驾驶座上,可他却并没有像个安分守己的车夫那样紧握缰绳,而是把斗篷帽兜拉下来,遮住大半脸庞,好像一个偷懒打盹的马夫。
可那棕褐色的骏马拉着车跑得稳当得很,一点也不像那些没有人拉着缰绳牵引方向就焦躁不安,在原地踏蹄不知去向的马儿。
这一路上,若是有旅人们看到这副情景,一定会惊异不已,但他们要是眼力更好些,再看见马车上坐着的那个游侠装扮的身影,瞥到那从斗篷中露出,垂在胸前的金发,那从兜帽和发丝间隙藏着的纤尖耳朵。
就不会再惊讶。
原来是精灵。
不过精灵坐马车,真是奇景。
马车这种以马代步的工具,是人类最先发明的,也只有人类最频繁的使用,精灵的脚力很好,更不喜欢奴役动物,即便再着急,他们也更多的是直接伏在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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