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19日傍晚,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古交镇南王马村村民王小利在村北自家的肉牛养殖场同朋友闲聊天。其间,一人提出想喝酒,王小利便于8时许起身回村子里的小卖部去买酒。
在距养殖场60余米远的公路上,王小利发现路边滚着一个人,用电筒一照,让王小利吓了一大跳:这个人满身血迹,一动不动……
王小利再定睛一看,这不是本村的常怀玉吗?一定是被车撞了。王小利回头大喊:“快救人啊,出车祸啦。”
在他的喊叫和张罗下,村民们七手八脚地从村里开来三轮车,将伤者急送县人民医院抢救。但由于伤势严重,常于当晚10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家之主顷刻间撒手人寰,家里人乱成了一锅粥。村民们听到消息后,都赶来帮助料理后事。这时有人问:到底撞到哪儿了?怎么说不行就不行了呢?既然被车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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